第一百九十九條 有瓦斯或者二氧化碳噴出的煤(巖)層,采掘作業(yè)前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一)施工前探鉆孔或者瓦斯治理鉆孔。
(二)加大噴出危險區(qū)域的風量。
(三)將噴出的瓦斯或者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風巷或者抽采瓦斯管路。
第二百條 在有油氣爆炸危險的礦井中,應當使用能檢測油氣成分的儀器檢查各個地點的油氣濃度,并定期采樣化驗油氣成分和濃度.對油氣濃度的規(guī)定可以按照本規(guī)程有關瓦斯的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百零一條 礦井必須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檢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所有有人作業(yè)的采掘工作面(不包括工作面進風巷)必須人工檢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檢查次數(shù)如下:
1.低瓦斯礦井,每班至少1次。
2.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2次。
3.突出煤層、有瓦斯噴出危險或者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3次。
(二)礦井總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進風巷、機電材料硐室、破煤巖作業(yè)點、安裝有在用非本質安全型機電設備的回風巷道、采空區(qū)密閉墻外、停風地點柵欄外、冒高超過0.5m 的高冒點等瓦斯可能積聚或者濃度可能超限的地點應當納入人工(機器人)檢查或者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監(jiān)控的范圍,檢查或者監(jiān)控的內容、方式、頻次由煤礦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確定。
(三)在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正常的情況下,無人作業(yè)的采掘工作面可以不再進行人工瓦斯檢查。
(四)在有自然發(fā)火危險的礦井,必須定期檢查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等變化情況。
(五)瓦斯檢查工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xiàn)場工作人員。甲烷濃度超過本規(guī)程規(guī)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xiàn)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六)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一礦多井的礦必須同時送井長、井技術負責人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當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七)礦領導、科(區(qū)、隊)長、班長、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流動電(鉗)工、防突工、探放水工、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安全檢查工、安全監(jiān)測工等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和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第二百零二條 突出礦井必須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統(tǒng)并抽采達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礦井,必須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統(tǒng)或者井下臨時抽采瓦斯系統(tǒng)并抽采達標:
(一)任一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任一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的。
(二)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達到下列條件的:
1.大于或者等于40m3/min.
2.年產量1.0~1.5Mt的礦井,大于30m3/min.
3.年產量0.6~1.0Mt的礦井,大于25m3/min.
4.年產量0.4~0.6Mt的礦井,大于20m3/min.
5.年產量小于或者等于0.4Mt的礦井,大于15m3/min.
第二百零三條 抽采瓦斯泵房及設施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面泵房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須有防雷電裝置, 其距進風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柵欄或者圍墻保護。
(二)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圍20m 范圍內,禁止堆積易燃物和有明火。
(三)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屬設備,至少應當有1套備用,備用泵能力不得小于運行泵中最大一臺單泵的能力。
(四)地面泵房內電氣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儀表都應當采用礦用防爆型;否則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五)泵房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和檢測管道瓦斯?jié)舛?、流量、壓力等參?shù)的儀表或者自動監(jiān)測系統(tǒng)。
(六)干式抽采瓦斯泵吸氣側管路系統(tǒng)中,必須裝設有防回火、防回流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裝置,并定期檢查.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應當超過泵房房頂3m。
泵房必須有專人值班,經常檢測各參數(shù),做好記錄.當抽采瓦斯泵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運轉后和恢復運轉前,必須通知使用瓦斯的單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應瓦斯.實現(xiàn)抽采泵集中監(jiān)控、視頻監(jiān)視的泵房可以不設專人值班,但必須實行巡檢制度。
第二百零四條 設置井下臨時抽采瓦斯泵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臨時抽采瓦斯泵站應當安設在抽采瓦斯地點附近的新鮮風流中。
(二)抽出的瓦斯可以引排到地面、總回風巷或者采(盤)區(qū)回風巷,但必須保證稀釋后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炔怀?在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統(tǒng)的礦井,臨時泵站抽出的瓦斯可以送至永久抽采系統(tǒng)的管路,但礦井抽采系統(tǒng)的瓦斯?jié)舛缺仨毞媳疽?guī)程第二百零五條的規(guī)定。
(三)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風巷時,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須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等.柵欄設置的位置為:上風側距管路 出口5m、下風側距管路出口30m。兩柵欄間禁止任何作業(yè)。
第二百零五條 抽采瓦斯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空區(qū)瓦斯時,抽采管路應當安設一氧化碳、甲烷、溫度傳感器,實現(xiàn)實時監(jiān)測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有自然發(fā)火預兆時,應當立即采取措施。
(二)井上下敷設的瓦斯管路,不得與非本質安全型帶電物體接觸,并應當有防止砸壞管路的措施。
(三)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設備時,必須具有自動監(jiān)控瓦斯?jié)舛裙δ艿难b置,進入抽采泵的瓦斯?jié)舛缺仨毟哂?5%或者低于2%、煤塵濃度不得高于1g/m3 ,否則不得使用干式抽采.采用干式抽采必須由煤礦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
(四)在抽采泵出氣側管路及利用瓦斯的系統(tǒng)中必須裝設有防回火、防回流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裝置。
(五)瓦斯利用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百零六條 新建礦井或者生產礦井每延深一個新水平,應當對開采煤層至少進行1次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鑒定結果報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和駐地礦山安全監(jiān)察機構。
煤礦應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零七條 開采有煤塵爆炸危險煤層的礦井,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qū)、相鄰的開采煤層間必須用水棚或者巖粉棚隔開,相鄰的采煤工作面間、掘進煤巷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并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地點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巖粉棚或者經專項安裝設計的機械式自動隔爆裝置隔開。
必須及時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掃、沖洗沉積煤塵或者定期撒布巖粉;應當定期對主要大巷刷漿。
第二百零八條 礦井應當每年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礦井應當每周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shù)量、水棚水量、巖粉棚巖粉量、機械式自動隔爆裝置的氣體壓力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百零九條 高瓦斯礦井、突出礦井和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煤巷和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應當安設隔爆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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